为您办签使用【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在职自由职业在校学生退休学龄前儿童身份证明★中国大陆因私护照需同时满足以下7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遗失说明样本 遗失说明模版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
5、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拒签说明模版
6、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或在欧洲国家非法滞留过的申请人;
7、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上所有签证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建议提供,有利于出签).★照片(2张)1、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照片样图
2、照片要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3、表情自然,嘴巴合拢,不可露牙齿,露耳朵和额头;
4、不能和护照上已有的签证页照片相同;
5、要求素颜、不露齿、耳朵需露出;
6、不能佩戴首饰、挂绳、框架眼镜、隐形眼镜;
7、不能对照片PS或者美颜;
8、拍照时需要正对照相机,眼光不能向下看或斜视.★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行程结束回国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可接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未成年人如不与父母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父母的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已婚人士如不与配偶在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配偶的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注:递交材料当天提供原件,以便领馆验证原件.生活证明★长期居住地证明1、户籍所在地为适用于工作地或常住地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湖南、云南、贵州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2、非以上七地户籍,需提供以上七地的有效居住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注:递交材料当天提供原件,以便领馆验证原件.工作证明★单位证明复印件1.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二选一)复印件,并盖章;单位证明样图
2.本人所在单位近三年内社保缴纳记录,需体现验真码,方便领馆查询。★英文在职证明1、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本人也不能自行签字;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2、如有名片,请提供本人名片2张.
旅游/探亲访友签证:在职证明模板 在职证明样本
商务签证:在职证明模板 在职证明样本资产证明★资产证明(在职人士)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2)帐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请在递交材料当天携带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4)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2)领馆要求存折或银行账单须有近6个月的交易记录,如无记录更新,请进行存取交易;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帐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
(3)年满18岁且不是学生身份的申请人不可用父母资产作为申请签证的材料;
(4)不接收存款证明.行程证明★境外医疗保险1、请提供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需要包含所有的申根国家,不能只保前往的国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行程(从离开中国至返回中国),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保险时间需要覆盖整个行程并且在离开申根国家后多买一天;境外医疗保险要求
2、您在预订本签证产品时,后续预订界面中可选择购买.申请表格★个人信息表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邀请证明★邀请材料商务签证:
1、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2、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费用支付方(旅费及医疗保险)、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邀请公司的联系人、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探亲访友签证:
1、亲属或朋友的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复印件;
2、亲属或朋友亲笔签名的清晰英文邀请函复印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邀请方居住地址、电话;
3、建议提供亲属或朋友的在西班牙的资产证明:如单位收入证明,6个月内银行流水账单,存款证明,纳税证明等;
4、探亲需做亲属关系公证单认证.其他注意事项1、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另外所有公证认证不是在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江西和福建办理的,需由西班牙驻北京大使馆或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做双认证;
2、近5年内采集过申根签证生物信息并能提供上次申根签证复印件,签证页上显示“VIS”字样,申请人可不必亲自到签证中心录入生物信息,由供应商代交材料即可(以使领馆通知为准);如显示“VIS-0”或无“VIS”字样,申请人须再次到签证中心录入生物信息;
3、如您已有机票预订单、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请告知供应商;
4、12周岁以下儿童无需采集指纹;12-18周岁的申请人至少需要父母一方陪同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签证中心采集指纹;
5、此产品不包含领馆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请您在递交材料当天以人民币支付该费用;
6、由于签证中心不允许代领取护照,申请人需选择签证中心快递返回护照,并自行支付快递费用60元/人.
受理范围
1、适用于工作地或常住地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湖南、云南、贵州的申请人;2、如户籍所在地非以上7地的申请人,请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 3、近3年内无任何国家拒签记录和不良出入境记录以及非国家禁止出入境的申请人.
1.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2.在职证明不能手写,必须要按照我们提供的模板提供,必须要打印方式显示不能用手写填空。提供的在职证明请客人如实提供,因为领馆是每个必查,查出是假的或者是其他问题会造成该客人以后办理新加坡有不好的印象而导致拒签。备注: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果申请人原来是还有有效签证在的而因为丢失或者其他原因找不到原来的签证页,申请人再次申请均会被百分之一百拒签。
4.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别情况决定。
5.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馆对此不负责任。
6.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的申请日, 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 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 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建议申请者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或向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查询可递交申请的日期。